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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发表日期:2011-07-09
  1.分项工程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优良率达90%以上。
  
  2.施工前必须熟悉施工图和设计说明,并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3.木门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门框、门扇的造型及人造木夹板、饰面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E1类),木材烘干后含水率<12%。木材进场须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必须有报关单、商检报告和原产地证明。
  
  4.工程实行样板制,并作为工程验收主要依据。样板制作经鉴定达到业主、设计要求,并经有效签证后,方可采购大宗材料和大面积施工。
  
  5.门框、门扇的结合处和五金件的安装处不得有木节或填补的木节。
  
  6.门框、门扇厚度大于50MM时,应用双榫连接。
  
  7.板门芯及门扇封边均须加压胶结,不得脱胶,上下冒头应个钻透气孔,各封边线为一完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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