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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严格审查土地竞买人资格

发表日期:2011-10-26

  今后,内蒙古包头市对土地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昨日,记者从包头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包头市《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暂行规定》正式通过批准实行。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该《规定》。《规定》中明确了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时应提供的资料,对竞买人资格作了要求。同时,对于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一年以上、未批先建、未按合同缴纳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其及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取得竞买资格但一年内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报价的,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规定》要求,要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企业,将计入档案,并适当提高其竞买保证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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