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资金要长期稳定
发表日期:2011-11-03近日,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观察第27次报告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表示,在今年仅剩的两个月时间里,保障房建设还有8000亿元资金“缺口”。
“可以通过股票、债券筹集,或者尝试将公积金、养老金、人寿保险引入到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她说。
“今年保障房建设的预算为1.3万亿元,通过中央财政拨款1000亿元、地方预算安排2000亿元,加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以及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等渠道,已解决5000亿元,但还有8000亿元的资金‘缺口’。”任兴洲表示。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平新乔认为,虽然7月份以来中央政府允许各地银行资金进入保障房,但从长远来看,银行的资金和利息还是要用财政资金偿还。如果保障房占整个供房比例太高,土地出让金下降导致政府收入减少,影响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可持续性。
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安居工程1630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投入使用800~900万套。“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相当繁重,特别是2011年,需要建设的保障房占整个5年的27.8%。短短一年时间,保障房任务迅速提升。
任新洲表示,现在各地经济适用住房供给比例正在缩小,而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中公租房占总量约22%,“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发展公租房,使其成为保障房主体,但目前在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困难。
“一方面,地方财政压力大,土地供应有土地指标限制,土地收储和拆迁成本不断加大,公租房土地供应办法尚不明确,保障房前期审批时间长、落地难;另一方面,保障房的运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尚不完善,对建成后的公有住房管理,在制度、原则、程序、人员、资金保障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任兴洲说。
另外,保障房建设任务区域分配结构不合理也是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保障房建设西部地区约占44%,东部地区占30%,中部占25.7%。“西部地区保障面大、保障任务重,但是其财力偿还能力弱。即便中央政府给西部的倾斜相对比较大,也远远不够。”任兴洲表示。
任兴洲认为,从1998年“房改”启动到现在,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变化,需要“顶层设计”,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落实实施。她表示,明确中央和地方在住房保障上的财力和事权关系也很重要,公租房的社会资金政策需要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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