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青海省发布“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

青海省发布“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

发表日期:2011-11-04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明确了该省“十二五”时期城镇发展的目标,为未来五年全省城镇发展描绘出美好的蓝图。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完善城市布局和形态,以现有城镇为基础,强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新兴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加快城镇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集中供热、园林绿化、公共避险等设施建设,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强化新兴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实现市政设施的基本配套,打造宜居环境。

  《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0.5%,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52万人,城镇人口控制在299万人。全省基本形成1个中心城市、3个次中心城市、3个一般城市、37个重点城镇、60个一般城镇以及其他40个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全省基础设施建设趋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全国的差距明显缩小,努力达到西部平均水平。主要指标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9%,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燃气普及率达到6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住房建设稳定均衡发展,处理好住房建设与城建的关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万套,基本解决城镇中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走在西部省区前列。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全省设市城市、各州、地政府所在地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

分享到:

上一篇: 国土部打击违规开发稀土 将探索建稀土交易中心
下一篇: 温州老板跑路 无赖还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