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拉网巡查违建 加层超高一律算违建
发表日期:2011-11-30广州市掀起“查违风暴”后,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迅速行动。昨日,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通报称,目前共摸查出在建违法建设18宗3304.72平方米,已完成拆除共16宗3021.72平方米。
全区拉网巡查违建
据悉,11月23日海珠区召开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后,该区城管执法分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街道对所辖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目前,共摸查出在建违法建设18宗3304.72平方米,已完成拆除共16宗3021.72平方米,正在实施拆除的共2宗283平方米。海珠区绝大部分手续未完善的工地目前已停工,没有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同时,海珠区加大力度对辖区违建房屋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为下一步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目前,海珠区制定了《海珠区贯彻落实强化查控违法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草拟稿)》,明确了各街道、各责任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具体措施、要求和责任追究规定,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核,建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以提高各责任单位的执行力。
防止借“拆旧建新”搞违建
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表示,今后在查控违法建筑方面将坚持“三个凡是”,即:凡是今后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凡是村民自建房出现扩基、加层、超高的一律按新违法建设论处;凡是公务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
同时,还要坚持“三个防止”,即:防止执法人员、单位干部与违法者内外勾结,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情况出现;防止外地人出钱合作搞违建,及包工头先垫资抢建后再收款的情况出现;防止辖区借“拆旧建新”大搞违法建设。
对于查控违法建筑不力的部门和负责人,将实施“三个问责”,即:对查控违法建设不力、清拆违法建设任务不完成、辖区违法建设未能有效遏制的单位,移送区监察机关依法问责;对上级部门发出的督办未能按时整改、回复及有效制止、拆除的,移送区监察机关依法问责;对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协助查控违法建设职责的,移送区监察机关依法问责的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上一篇: 明年M2可能低于16% 货币政策不会全面放松
下一篇: 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解决土地矿产突出问题
- 月薪三万的一道智商测试题
- 高管薪酬增两成 房地产业集...
- 东莞高管平均年薪60万
- 巧妙应对各层面试官
- 建筑农民工在合肥有了免费培...
- 工作当中常遇到的劳动法律问...
- 获取高薪职位的几个窍门
- 上海迪士尼乐园今日正式开工...
- 圈定16省市 国务院督查楼市...
- 限购令当头 房产用人需求仍...
- 1分钟自我介绍 紧记注意身体...
- HR招聘面试的STAR技巧
- “绿色”环保建筑设计(组图)...
- 美国举办摩天楼设计大赛 创...
- 国务院督查进程近半 各地房...
- 访谈知名房地产集团人力资源...
- 重庆梁平220亩地打造新区体...
- 世界九大未建成超级建筑(组...
- 广东深圳第一高楼全球征集梦...
- ECOLAND易兰担纲“长白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