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保障房建设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发表日期:2011-12-16来自河南省宝丰县的调查与建议

住房建设是民生工程。俗话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近年来,河南省宝丰县紧紧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机遇,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初步形成了梯度保障,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体系,居民居住水平明显提升,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
宝丰县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
早在2007年始,宝丰县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逐步建立起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在2007年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基础上,2008年7月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首批廉租住房项目位于县城区中兴路中段东侧,投资568万元,占地3616平方米,共建设廉租住房119套,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均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设计划于2008年12月经河南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批准,2009年4月下旬正式动工,2010年5月底全部竣工。2010年3月18日在县广电局演播大厅举行了廉租住房公开摇号仪式,确定租住人和受买人,实行租售并举,119套住房(其中租赁95套,出售24套)现已全部入住。2009年利用中央廉租补贴资金余额79.06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途径收购廉租住房16套,面积687.53平方米,也已投入使用。2011年在县城区西征地27.24亩,计划投资3105万元建设廉租住房540套计2.7万平方米。目前,征地协议已签订,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计划11月底正式开工建设。
二是有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2010年,由县房产管理局在县城区西征地37.15亩,计划投资3800万元,建设西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3.8万平方米,356套。目前,1号~5号楼全部封顶,正在做外墙涂料,6号楼近日即可竣工,已完成投资3500万元左右。计划9月底前全部竣工。另外,由河南博诚地产有限公司宝丰分公司在县城区香山路与南石线交叉口征地73亩,计划投资9890万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44万平方米,共计619套。目前,一期项目共计9幢,4.36万平方米,344套住房主体大部分已封顶,完成投资近3800万元。计划9月底竣工。二期3.08万平方米(含商业用房)共计275套住房计划8月底正式开工,2012年12月底竣工。
三是通过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各类用工集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社会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宝棉公司一期两栋0.65万平方米,95套住房已经竣工入住,二期两栋0.65万平方米,95套住房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计划6月底前开工,12月底竣工;宝丰红星教育集团教职工宿舍楼0.7万平方米,共300套已经竣工。另外,县产业集聚区专门规划用地130亩左右,集中建设公共租赁房小区一个,可规划建设住房13.2万平方米,住房2000套左右。
四是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撑、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多种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工矿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屋、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2011年,宝丰县共申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两个,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个为平西火车站广场改造安置小区,位于宝丰县城区杨庄镇杨庄村,拆迁规模9.06万平方米,489户,已拆迁8.16万平方米,320户;计划建设总面积12万平方米,住房1500套,计划总投资1.5亿元,现已开工6万平方米,住房750套,已完成投资8800万元。另外一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美林湾小区,位于城关镇友好社区。拆迁规模为1.5万平方米,230户,现已拆迁0.35万平方米,80户;计划建设房屋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1018户,总投资1.8亿元。目前,开工面积11.2万平方米,1000套,已完成投资2350万元,计划整个工程2013年12月竣工。另外,工矿棚户区为朝川矿梁苑小区。项目位于县城区中兴路中段东侧。拆迁面积为1.08万平方米,852户;计划建设6.65万平方米,住房852套,总投资8700万元。目前,安置所需征地工作已完成,正在办理前期规划、招投标手续,计划9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5月底竣工。以上项目全部竣工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7510套,总建筑面积达47.84万平方米,将有效解决24235人的住房难问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用房、棚户区改造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宝丰县保障性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机构设置和经费保障方式不理顺。宝丰县住房办作为全县住房保障的具体实施机构,人员全部由房管局内部调配,房管局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身办公经费就有困难,而住房保障工作同样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由于土地储备有限,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应得不到有力有效保障。同时,尽管上级有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但由于受耕地补充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等因素限制,审批时间过长。如西苑经济适用房和博诚和谐园小区建设用地,县政府早在2010年1月份已开始上报,至今西苑小区用地尚未批准,严重影响着保障性住房的推进速度。三是由于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任务过大,地方配套资金瓶颈没有完全打破。四是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07年8月16日,宝丰县政府专门出台宝政〔2007〕11号文件《关于印发宝丰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前,宝丰县符合廉租补贴和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已达到应保尽保。2008年6月,县政府在调查统计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宝丰县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0)》,其中,以住房困难为重点,以经济困难为参照,按照突出保障、由低到高、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5年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2.3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1.08万平方米,并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业务培训、办事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规范了工作人员的审批行为。廉租住房资金管理上,在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户,使用资金时首先向县财政部门提供使用依据,批准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将资金拨入银行发放存折或汇入施工企业账户,保证了专款专用,无挪用资金现象。

二是强化服务措施。住房保障作为民生工程,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房管局专门安排5名人员专职从事该工作,实行窗口集中受理或乡镇、居委会直接受理的方式,建立了日常申报制度。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标准,将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均制版上墙。在受理和审批环节,要求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态度热情,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申请、审核、准入、退出机制。首先,在申请、准入上把好“三关”:(1)把好户口关,看是否在限定范围内;(2)把好家庭收入关,看是否超过规定的收入标准;(3)好住房关,看是否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县住房办通过内部查档、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受理举报等方式,确保申报情况真实有效。同时,实施年度复核和定期查档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停止其保障资格。
四是把好工程质量关。在工程建设中,坚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理,同时,建设单位专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把好住房分配关。住房分配是大家比较关心和比较敏感的问题。为此,宝丰县住房办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上均制定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摇号实施方案,邀请平顶山市房管局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摇号软件及设备进行公开摇号分配。同时,宝丰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住房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广泛参与,司法公证部门、申请家庭全程监督。已举行的1次廉租房摇号,两次经济适用房摇号仪式均取得圆满成功,群众对此举表示赞同。

拓宽保障性住房监督渠道的建议
今年8月份以来,宝丰县对2005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分配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廉洁高效、公平分配。通过对1369户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以及94户廉租房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发现6户在不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情况下申购了经济适用房,有6户廉租户转租给别人。
调查情况:在经济适用房申购户中有3个家庭分别购买有五菱面包车、封神牌轿车和比亚迪轿车,3户家庭经营有门店生意属申报不实,廉租房中有6户现住户与档案不符属转借行为。如:申购人邓某,女,宝丰县某公司职工,共同申购人为其丈夫安某,2011年向宝丰县房产局申购经济适用房。经调查,邓某丈夫实为该县某公司负责人,通过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查询经商、上缴税金情况,确定申请人存在隐瞒申报家庭实际收入行为。根据申购经适房购房条件要求,给予其退房退款处理。目前,正在对6户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购户进一步核实。对6户廉租房转借户已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原承租户和现住户限期腾退房屋。
原因分析:一是申报住户隐瞒个人收入情况蒙混过关;二是入住经济适用房后,监管部门对住户监督乏力,对经适房的后期管理没有跟上;三是监督渠道窄、对申购户公示面过小是造成违规申购的主要原因。
对策建议:一是研究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综合处理机制,加大申购资格审核力度,从源头上做到建管并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改进申购人资格审核的公示方法,扩大公示范围,拓宽监督渠道。避免申购人户籍所在地公示时,街坊邻居碍于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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