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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再生能源建筑达71.81万平方米

发表日期:2011-12-16

2010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被国家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目前,第一批评审通过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已获财政支持。

  该市2011年第一批评审通过了10个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这些项目科学技术合理、系统安全可靠、示范性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1.5828万平方米。第二批示范项目正在申报中。

  据统计,该市目前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面积达到71.8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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