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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荣地产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高管被限制高消费

发表日期:2024-09-03

9月3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据公告显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新荣桂置业有限公司新增3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执行案号为(2024)豫0184执2018号的案件,立案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执行标的为877,777.11元,由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另外两条失信记录的立案时间分别为2024年4月3日,执行标的分别为2,347,500.89元和1,300,448.51元。失信行为均被描述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同时,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金明捷,以及财务负责人宋喜娥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内容包括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等。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并关注事件进展。公司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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