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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降至20%

发表日期:2024-10-11

10月1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此举旨在降低购房门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此次调整是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一部分。调整前,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新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只需支付20%的首付款即可获得公积金贷款支持。

此外,西双版纳州还取消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限制,进一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这一调整有望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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