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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统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 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发表日期:2024-10-12

10月11日,陕西省宣布自2024年10月10日起,全省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

此举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省各地市城市政府调控意愿,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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