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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持商业性个人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表日期:2024-10-15

10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成都市民可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

根据新办法,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缴存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对应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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