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山东淄博: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山东淄博: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发表日期:2024-10-18

10月17日,山东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认定标准。

县级行政区域是指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

2、实施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

高品质住宅项目名单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分享到:

上一篇: 江苏南通市区成交3宗低密宅地 总金额12.5亿元
下一篇: 大发地产:罗兵咸永道庄日杰及苏文俊获委任为清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