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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支持“以旧换新”购房 最高贷款额度可增20%

发表日期:2024-12-16

12月16日,江苏省扬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宣布实施“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对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以旧换新”购置新房情况,借款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且该政策可与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等其他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叠加享受。

扬州市还优化了“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的套数及次数认定。缴存人家庭在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后,原存量住房不再计入住房套数,且若原存量住房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已还贷年限不足10年,该笔贷款可不计入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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