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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范围有望扩大

发表日期:2011-12-16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称,未来,房产税试点范围有望扩大。相关部门今年底将对重庆市、上海市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并讨论和制订下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方案。

  贾康表示,最近,财政部领导表达了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就是说,财政部将会思考怎样推进房地产调控工作,怎样深化配套改革,怎样构建地方税务体系,怎样建立从收入到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怎样挤压房地产市场上的泡沫等。

  据介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首先要考虑发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高房价地区,以抑制其房价的过快增长,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在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时,应逐步完善大中城市的征管方案。目前,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较小,只涉及新房和别墅豪宅等。今后,应将居民现有的大户型住宅和单价过高的住宅逐步纳入房产税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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