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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购房首付比例降低 可同时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发表日期:2024-12-10

12月9日,山西省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旨在支持居民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

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20%。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限制。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申请贷款前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将购房所在县(区、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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