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内蒙古通辽市:支持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贷款额度提升至25倍

内蒙古通辽市:支持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贷款额度提升至25倍

发表日期:2024-12-10

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表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是自发布通告之日执行的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额度。调整前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20倍”,调整后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

二是自12月20日起执行的政策,支持使用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首付款,即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拟购房合同(协议)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纳购房首付款。

三是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依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分享到:

上一篇: 山西大同:购房首付比例降低 可同时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下一篇: 新加坡房地产巨头拉吉库玛家族计划在阿布扎比设立家族办公室